公租房是我國重要的保障性住房之一,對一些住房困難家庭解決住房問題具有重要的幫助,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公租房,由相關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查,那么公房租賃是否屬于行政行為?
一、公房租賃是不是屬于行政行為
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公租房的申請審批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所以公房租賃是屬于行政行為。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公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2、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準,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3、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紤]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標準原則為:
①1人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宿舍、單居或小套型;
②2人夫妻及子女未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單居、小或中套型;
③子女年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中或大套型;
④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⑤3年沒搖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三、公租房有哪些特點
1、規劃合理。公租房小區主要布局在主城區一、二環線之間新規劃的21個聚居區中,有相對成熟的產業支撐。
2、交通方便。每個公租房小區均處在軌道交通的站點附近,公交路線充足并適當設置公交轉運站場,保證小區居民方便出行。
3、配套完善。超市、農貿市場等生活服務設施配套,設有社區醫院、幼兒園、小學、文化、體育、社區管理、警務等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共活動場地,水、電、氣、電視、網絡、通訊配套齊備。
4、環境宜居。由一級物業企業提供一級標準的服務。通過比選確定有實力、高水平的設計單位,精心設計公租房樓宇立面、小區景觀和活動場所,有門禁系統、周界防范報警系統等八大智能化系統,成為標準化的現代居住小區。
5、戶型合理。戶型在30-8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的占總量的85%以上,分為單間配套、一室一廳、兩室一廳和三室一廳,廚房、廁所等功能齊全,能滿足不同類型人群和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6、租售并舉。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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